1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食用菌的衛生要求及檢驗方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香菇、木耳、平菇、金針菇、蘑菇等市售鮮食用菌,或經(jīng)烤曬而成的干食用菌。
2引用標準
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,通過(guò)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。本標準出版時(shí),所示版本均為有效。所有標準都會(huì )被修訂,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5009.11—1996食品中總砷的測定方法
GB5009.12—1996食品中鉛的測定方法
GB5009.17—1996食品中總汞的測定方法
GB5009.19—1996食品中六六六、滴滴涕殘留量的測定方法
3衛生要求
3.1感官指標
具有食用菌正常的商品外形及固有的色澤、香味。不得混有非食用菌,無(wú)異味、無(wú)霉變、無(wú)蟲(chóng)蛀。
3.2理化指標
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規定。
表1mg/kg
項目指標
干食用菌鮮食用菌
砷(以As計)≤1.00.5
鉛(以Pb計)≤2.01.0
汞(以Hg計)≤0.20.1
六六六≤0.20.1
滴滴涕≤0.10.1
4檢驗方法
4.1砷按GB5009.11規定執行。
4.2鉛按GB5009.12規定執行。
4.3汞按GB5009.17規定執行。
4.4六六六、滴滴涕按GB5009.19規定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