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 言
為加強無(wú)公害猴頭菇質(zhì)量管理,維護生產(chǎn)者、經(jīng)營(yíng)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促進(jìn)無(wú)公害食用菌產(chǎn)業(yè)的發(fā)展,規范無(wú)公害食用菌市場(chǎng),特制定本部分。本部分規定了無(wú)公害猴頭菇商品菇的要求、檢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標志、標簽、包裝及運輸。
本部分按GB/T1《標準化工作導則》有關(guān)規定編寫(xiě)。
本部分從2003年01月02日起實(shí)施。
本部分是無(wú)公害猴頭菇系列標準的第3部分,是強制性標準,其中感官指標與理化指標為推薦性條款。該系列標準的其他部分為:
DB33/384.1―2002無(wú)公害猴頭菇 第1部分 菌種
DB33/T384.2―2002 無(wú)公害猴頭菇 第2部分 栽培技術(shù)操作規范
本部分由浙江省農業(yè)廳提出。
本部分起草單位:常山縣食用菌辦公室、常山縣質(zhì)量技術(shù)監督局
本部分主要起草人:黃良水 徐閩紅 樊存龍 蘇輝芳 寧瑋鋒
無(wú)公害猴頭菇:商品菇
1 范圍
本部分規定了無(wú)公害猴頭菇商品菇的要求、檢驗方法、檢驗規則、標志、標簽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等要求。
本部分適用于預包裝的商品鮮菇和經(jīng)烘烤而成的干猴頭菇。
2 規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(guò)在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(包括勘誤的內容)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,然而,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(xié)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。
GB/T191―2000 包裝儲運圖標志
GB/T5009.10-1985 食品中粗纖維的測定方法
GB/T5009.11-1996 食品中總砷的測定方法
GB/T5009.12-1996 食品中總鉛的測定方法
GB/T5009.17-1996 食品中總汞的測定方法
GB/T5009.19-1996 食品中六六六、滴滴涕殘留量的測定方法
GB7096-1996 食用菌衛生標準
GB7718-1994 食品標簽通用標準
GB/T12530―1990 食用菌取樣方法
GB/T12531―1990 食用菌水分測定
GB/T12532-1990 食用菌灰分測定
GB/T12533―1990 食用菌雜質(zhì)測定
GB/T12728―1991 食用菌術(shù)語(yǔ)
GB/T15672―1995 食用菌總糖含量測定方法
GB/T15673―1995 食用菌粗蛋白含量測定方法
GB/T15674-1995 食用菌脂肪含量測定方法
3 術(shù)語(yǔ)
本部分采用下列術(shù)語(yǔ),其它術(shù)語(yǔ)采用GB/T12728中規定的定義。
3.1 色澤
指猴頭菇自然顏色與光澤。
3.2 大小
子實(shí)體的寬度,以cm表示。
3.3 菌刺
子實(shí)體表面的刺狀物。
3.4 雜質(zhì)
除猴頭菇外的一切有機物和無(wú)機物。
4 要求
4.l 分級
按菇體大小、菌刺長(cháng)短、色澤和內在品質(zhì)分為一級、二級和三級品。
4.2 感官指標與檢驗方法
4.2.1感官指標應符合表1、表2規定
表1鮮菇感官指標
項 目 | 等 級 | ||
一級 | 二級 | 三級 | |
色澤 | 潔白 | 潔白 | 白或微黃 |
形狀 | 菇型完整 | 菇型完整 | 殘缺菇10%~20% |
大小(菇形直徑) | ≥5cm | ≥3.5cm | ≥3cm |
菌刺 | 0.2cm~0.5cm | 0.2cm~1cm | 0.1cm~1.5cm |
氣味 | 具有猴頭菇固有的清香味,無(wú)異味。 | ||
不允許混入物 | 活蟲(chóng)體、動(dòng)物毛發(fā)和其它雜物。 |
表2 干菇感官指標
項 目 | 等 級 | ||
一級 | 二級 | 三級 | |
色澤 | 淡黃 | 金黃 | 深黃帶褐色 |
形狀 | 菇型完整 | 菇型較完整 | 10%~15%殘缺菇 |
大小(菇形直徑) | ≥4cm | ≥3cm | <3cm |
氣味 | 具有猴頭菇固有滋氣味,無(wú)異味。 | ||
雜質(zhì)% | ≤0.2 | ≤1 | |
不允許混入物 | 異種菇、活蟲(chóng)體、動(dòng)物毛發(fā)和排泄物、其它雜物。 |
4.2.2 檢驗方法
a)色澤、外觀(guān)、病蟲(chóng)、損傷目測檢驗
b)菇體直徑、菌刺長(cháng)短 卡尺測定
c)雜質(zhì) 按GB/T12533規定方法測定。
d)氣味、風(fēng)味、 嗅聞、品嘗。
4.3 理化指標與檢驗方法
表3 理化指標與檢驗方法 單位:g/100g干樣品
項 目 | 指標 | 檢驗方法 |
粗蛋白質(zhì) |
≥10 |
按GB/T15673規定的方法測定 |
粗纖維 | ≤6 | 按GB/T5009.10規定的方法測定 |
灰 分 | ≤7 | 按GB/T12532規定的方法測定 |
含水量 | ≤12 | 按GB/T12531規定的方法測定 |
4.4 衛生指標與檢驗方法
表4 衛生指標與檢驗方法 單位:mg/kg
項目 | 指標 | 檢驗方法 | |
鮮猴頭菇 | 干猴頭菇 | ||
砷(以Ab計)≤ | 1.0 | 0.5 | 按GB/T5009.11規定的方法測定 |
鉛(以Pb計)≤ | 2.0 | 1.0 | 按GB/T5009.12規定的方法測定 |
汞(以Hg計)≤ | 0.2 | 0.1 | 按GB/T5009.17規定的方法測定 |
六六六≤ | 0.2 | 0.1 | 按GB/T5009.19規定的方法測定 |
滴滴涕≤ | 0.1 | 0.1 | 按GB/T5009.19規定的方法測定 |
其它禁用農藥不得檢出 |
5 檢驗規則
5.1檢驗分類(lèi)
商品菇檢驗分為例行檢驗和交收檢驗。
5.2 檢驗項目
5.2.1 交收檢驗
交收檢驗項目為分級要求、感觀(guān)指標和含水量指標。
5.2.2 例行檢驗
如有下列情況之一時(shí),應進(jìn)行例行檢驗:a、國家及省有關(guān)部門(mén)提出要求時(shí);b、栽培管理技術(shù)或條件等有重大改變時(shí);c、其它認為有必要的情況。例行檢驗項目為第4章所有要求項目。
5.3 組批
按無(wú)差異原則以同一級別為一檢驗批。
5.4 抽樣方法
按GB/T12530規定的方法取樣。
5.5 判定規則
5.5.l 對每一檢驗批抽取的樣品箱,逐箱清點(diǎn)包裝件數,按4.2規定指標和水份指標進(jìn)行檢驗,凡有一項不合格,就判定為不合格菇。當不合格箱數超過(guò)10%時(shí),判定該檢驗批為不合格。不合格批可作降級處理或重新處理后分級檢驗。
5.5.2衛生指標中有一項不合格,判該批不合格。
5.5.3 除水分外的理化指標為參考項目。
5.5.4 質(zhì)量仲裁
供需雙方檢驗結果有異議時(shí),可協(xié)商解決或由國家法定仲裁機構仲裁。
6 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保存
6.l 標志
6.1.1猴頭菇銷(xiāo)售包裝標簽應符合GB7718的規定,其標簽應醒目、整齊、清晰持久。
6.1.2猴頭菇銷(xiāo)售包裝應標明下列內容。
a)產(chǎn)品名稱(chēng);
b)生產(chǎn)單位或分裝單位地址;
c)包裝日期、批號;
d)商標;
e)質(zhì)量等級;
f)保質(zhì)期或保存期;
g)凈含量;
h)產(chǎn)品執行標準號。
6.1.3運輸包裝箱上應標明“怕壓”、“怕熱”圖示標志,其標志應符合GB/T191的規定。
6.2 包裝
6.2.l 包裝材料
6.2.1.l 包裝材料要求堅固、輕便,內壁平整光滑,鮮猴頭菇包裝要有通風(fēng)透氣孔。
6.2.1.2 鮮猴頭菇外包裝箱可用瓦楞紙箱和塑料泡沫箱,干猴頭菇外包裝箱用瓦楞紙箱。
6.2.l.3 箱內襯墊應選用清潔干燥、無(wú)異味無(wú)毒的瓦楞紙。
6.2.1.4 商品菇箱內包裝物應選用無(wú)毒、透明、柔軟的聚丙烯塑料袋。
6.2.2包裝規格
按合同規定執行。
6.3運輸
6.3.1運輸工具應清潔衛生、干燥、無(wú)異味,嚴禁與有毒、有害、易污染的物品混裝、混運。
6.3.2運輸過(guò)程中應防擠壓、防雨、防曝曬。
6.3.3鮮猴頭菇長(cháng)途運輸應用冷藏車(chē)。
6.4貯存
6.4.1保存猴頭菇的庫房應清潔、無(wú)異味,嚴禁與有毒、有異味、易污染的物品混放。
6.4.2鮮猴頭菇庫房溫度應控制在2℃~5℃,干猴頭菇要在避光、常溫、避風(fēng)干燥和有防潮設施處貯藏。